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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南通离婚律师

    聊聊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——南通离婚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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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聊聊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——南通离婚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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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、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1、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,徇私舞弊,滥用职权,构成滥用证券公司、证券职权罪的,要依据犯罪情节量刑,1般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2、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4百零3条,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,徇私舞弊,滥用职权,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、登记申请或者股票、债券发行、上市申请,予以批准或者登记,致使公共财产、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,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2、滥用管理公司、证券职权罪构要条件是什么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设立审批、登记机关和股票、债券发行、上市审批机关的正常活动,对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申请登记程序、股票、债券发行、上市的条件和审批程序,都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,并通过法律授权给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、证券管理部门对公司设立、登记申请或者股票、债券发行、上市申请依法进行审查、批准或者登记。负责审批或登记职责的上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,只有严格依法办事,按照法定条件进行审批或登记,才能保障国家对公司的正常监管活动,维护社会经济秩序,促进经济建设的顺利发展。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,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,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