论述开庭审讯前,合议庭拟出的法庭审理提纲,应包括哪些内容?—离婚案例
开庭审讯前,合议庭拟出的法庭审理提纲,应包括哪些内容? 《关于执行<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>若干题目的解释》第1百2十条划定:开庭审讯前,合议庭可以拟出法庭审理提纲,提纲1般包括下列内容:(1)合议庭成员在庭审中的详细分工;(2)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部门的重点和认定案件性质方面的要点;(3)讯问被告人时需了解的案情要点;(4)控辩双方拟出庭作证的证人,鉴定人和勘验,检查笔录制作人名单;(5)控辩双方拟当庭宣读,出示的证人书面证言,物证和其他证据的目录;(6)庭审中可能泛起的题目及拟采取的措施。